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戴露)
2025年3月13日,漢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售賣假酒案,漢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為全面落實全省刑事檢察工作會議及全市檢察長會議精神,提升公訴人出庭公訴能力水平,漢壽縣人民檢察院組織開展聽庭評議活動,邀請常德市人大代表、人民監(jiān)督員旁聽庭審。
庭審現(xiàn)場
2022年10月11日、20日,被告人施某某明知銷售的貴州茅臺酒是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情況下,仍將上述貴州茅臺酒以每瓶3300元的價格賣給消費者。該案由漢壽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移送至漢壽縣公安局。漢壽縣公安局經(jīng)過審查,于2024年7月10日立案進行偵查,2024年10月29日移送至漢壽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5年1月23日漢壽縣人民檢察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被告人施某某提起公訴。
聽庭評議會現(xiàn)場
庭審結(jié)束后,召開了聽庭評議會。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運亞主持評議會,旁聽人員對庭審開展集中評議,圍繞起訴書制作、庭審過程中論辯邏輯技巧、公訴人臨場反應等問題提出完善意見。陳運亞同志對此次庭審工作給予充分肯定,認為本次庭審流程規(guī)范、出庭指控有力、回應全面精準、法庭教育適當,公訴人表現(xiàn)良好。下階段,漢壽縣人民檢察院將常態(tài)化開展聽庭評議活動,做到以聽提質(zhì)、以評增效,實現(xiàn)公訴人履職能力全方位提升。
檢察官提示,央視3·15晚會、全國各大媒體紛紛曝光了多種消費亂象,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問題再次引起社會大眾注意,我們不僅希望本次公開庭審能夠提高消費者的保護意識,也希望廣大經(jīng)營者能夠引以為戒、合法經(jīng)營,共同營造健康和諧公正的消費環(huán)境。
責編:周萌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